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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会议议程
作者: 时间:2016-11-04 浏览次数:

主办:5365首页/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协办: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京东集团/91金融/国政金服信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诚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11月5、6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模拟法庭/206会议室/东报告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校园


2016年11月5日

上午

学者签到【8:00-8:4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第一阶段大会开幕式和基调报告

【8:40-10: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主持人:

刘保玉5365首页教授、民法中心主任

王文杰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校部主任秘书

主办单位致欢迎辞(8:40-8:50,每人5分钟)

1.龙卫球5365首页教授、院长(5分钟)

2.林国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5分钟)

(二)基调报告(850—1030,每人25分钟)

1.苏永钦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副院长及大法官25分钟)

题目:怎么总,哪些则?——前提:是什么样的民法典

2.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5分钟)

题目:当前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制定的若干重要方面

3.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25分钟)

题目: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制定的进展与期望

4.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25分钟)

题目: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起草的几个问题

第二阶段主题报告: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起草

(10:45—12:25,每个报告人15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议人:

黄 立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

扈纪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前副主任、巡视员

报告人:

1.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题目:民法典合同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2.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妇联副主席

题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亲属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3.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典继承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4.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

题目:民法典物权编修订思路和重点

5.陈忠五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台湾不当得利法的最新发展——给付类型不当得利的适用与准用

6.王文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揭开法人的神秘面纱——兼论民事主体的法典化

第三阶段主题报告(续):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总则起草

时间:2016年11月5日下午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一、第一场(1330—15:05,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荣传台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校长

宋鱼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

刘家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叶金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报告人:

1.黄立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

题目:从比较法观点看合同条款之解释

2.赵万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基本原则怎样在民法总则中作出正面表达

3.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罗马私法中的民商合一

4.孟勤国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变革性与前瞻性——民法典现代化使命

5.依尔蒂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荣休教授、意大利国家科学院资深院士

题目:民法典的观念【韩强教授代为宣读论文】

二、第二场(15:05—16:40,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林国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5365首页兼职教授

周友军5365首页教授、副院长

徐婉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民法典编纂中的商法问题

2.邹海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分类的几点看法

3.陈自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契约无效之返还关系初探

4.王千维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5.吴瑾瑜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消费者定型化契约之行政规制

茶歇(16:40—16:50

三、第三场(16:50—18:1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叶启洲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法中心主任

丁文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方新军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龙卫球5365首页教授、院长

题目: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嬗变与法人分类

2.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民法总则制定中的若干问题

3.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我国“民法总则(草案)”的结构、创新与完善

4.张谷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总则立法体例和内容上的问题

5.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民法典编纂与物权立法的完善

6.郑冠宇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动产抵押权之现代化

自由提问与讨论【18:10—18:30

第四阶段专题研讨:民法典编纂诸问题

时间:2016年11月6日上午

第一分会场(民法总则分会场)

地点:逸夫楼一楼会议室(法学院旁边)

一、第一场(830—10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忠五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丁海俊5365首页副教授

张素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编辑

朱 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爱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报告人:

1.于海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和立法体例

2.张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民法典的去宪法化与行宪职能

3.尹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意定代理权来源多元论

4.郑晓剑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法定代理行为效力归属之检讨

5.冉克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恶意串通”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的立法构建

6.罗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合同法的国际性与中国创造——以违约金制度为例

7.李文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题目:欺诈和错误理论在劳动合同领域的具体适用问题研究——以劳动合同订立时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为例

自由发言和讨论(15分钟):

申惠文(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志坡(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天凡(5365首页讲师)、周煜(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30—12: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郑冠宇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冉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法学研究》编辑

周江洪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龙俊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陈荣传台湾台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校长

题目:电子通信的意思表示——民商法的国际性与地域性

2.纪海龙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真意保留与意思表示解释规则——论真意保留不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

3.汤文平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错误规则重构——法典编纂如何砍削民法概念的荆棘丛

4.李求轶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题目:民法?商法的定性与空间属性

5.王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我国民法典中决议行为与合同行为的区分

6.张金海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自始不能的法律规制

7.杨巍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诉讼时效效力模式之选择及立法完善——兼评《民法总则(草案)》相关规定

自由发言和讨论(20分钟):

李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讲师)、张家骥(5365首页助理教授)、陈宾(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二分会场(债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101模拟法庭

一、第一场(830—10: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人兼评议人:

苏永钦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张家勇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傅广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姚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

张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报告人:

1.叶启洲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契约法上歧视行为之规范

2.侯国跃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德国附随义务理论诞生的社会背景

3.许德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聘教授

题目:赌博的法律规制

4.王艳慧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北方法学》编辑

题目:关系契约理论的法解释学意义

5.李宇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国际合同法最新发展——比较法视野下的《2010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6.陈凌云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违约方获益”之归属——兼论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违约责任体系的设计

7.仲伟珩德国马普所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题目:“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法律性质

自由发言与讨论(15分钟)

严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郝丽燕(济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瞿灵敏(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30—12: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尹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徐婉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孟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报告人:

1.张钰光高雄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不实陈述与咨询不揭露于民法规范适用之检讨

2.许中缘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为“惩罚性赔偿”正名

3.杨会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妨碍通行物致害中道路管理者侵权责任的承担

4.杨垠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环境潜伏性毒物侵权中因果关系之判定

5.窦海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题目:侵权法中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的司法适用

6.赵毅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私法上之律师责任

7.翟业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及其法律规制

8.李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题目:侵权法上防御性请求权的范畴界定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郑永宽(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芬(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徐伟(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三分会场(物权法分会场)

地点:法学院如心楼206会议室

一、第一场(8:30—10:0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吴瑾瑜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田士永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吴春岐北京城市学院教授

熊丙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刘保玉5365首页教授

题目:民法典物权编立法完善的建议

2.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重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从公共物品的角度

3.王荣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预告登记的立法实施评价及其完善

4.王铁雄上海海事大学教授

题目: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配置法律问题研究——从民法典编纂中集体土地制度改革角度

5.章正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陪葬文物所有权之归属

6.赵秀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之评释

7.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题目:《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解释论构造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徐同远(华东政法大学讲师)、王伟伟(北京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代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周玉辉(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

茶歇(10:20—10:30

二、第二场(1030—12:0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自强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智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炫麟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

报告人:

1.陈永强中国计量大学教授

题目:论中间型物权变动的多元要素解释方法

2.汪志刚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因遗赠而生的物权变动

3.耿卓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

题目:家户视角下妇女土地权利的保护——兼论对待法律传统的应有态度

4.袁震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物权性耕作经营权之创设

5.张保红广东韶关学院教授

题目: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分及担保财产的转让效力

6.王叶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论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公示方法的冲突及其解决

7.曹宇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矿股转让解制及其体系效应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单平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代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贺剑(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汪洋(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于晓(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等。(12:20结束)

第四分会场(商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第一场(8:30——10: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任自力5365首页教授、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赵磊《中国社会科学》资深编辑、法学负责人

郭丹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祝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

报告人:

1.林国全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题目:2015年台湾“公司法”新订“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专节之评析

2.王文杰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中国大陆地区村镇银行法制之发展运用

3.汤欣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公司治理准则——国际与国内

4.朱晓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瑕疵公司决议效力的一元化回归

5.蔡养军扬州大学副教授

题目: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的证明责任

6.刘承愚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

题目: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奖酬制度——从中国大陆地区股权奖酬新制谈起

7.柯莉拉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博士

题目:公司侵权行为中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认定与适用——以台湾地区法律规定为例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樊涛(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等。

茶歇(10:20—10:30)

第二场(1030—12:1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梁上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海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清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报告人:

1.付俊伟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现代商人法与欧盟私法统一

2.牛子晗新加坡管理大学博士后

题目:共识性民主vs.竞争性民主——浅析上市公司董事之间的社交网络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3.娄爱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

4.周淳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

题目:国家的视角:主权财富基金的问责机制

5.赵淑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题目:电信服务合同类型化设计研究

6.林洹民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研究生

题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法典化研究

7.孙宏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

题目:论成员权及其法定化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聂卫锋(北京联合大学讲师)、赵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乔博娟(5365首页助理教授)等。(12:15结束)

主场闭幕式:2016116日中午12:20—12:30

主持人:

王千维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周友军5365首页教授、副院长

致辞人:

林国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龙卫球5365首页教授、院长


2016116下午

第二届互联网与民法典专场会议议程

时间:2016年11月6日下午13:30-6:30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开场致辞(13:30-13:40

龙卫球5365首页教授、院长

林国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第一场(13:40—15:2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人兼评议人:

叶启洲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周学峰5365首页教授、副院长

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唐磊国家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副处长

吴晓东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

报告人:

1.徐婉宁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网络留言与隐私权之侵害一个资法之违反

2.裴 炜5365首页副教授

题目:网络环境下超越隐私权的个人信息权制度构建

3.高富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个人信息应如何保护

4.丁道勤京东集团研究员、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基础数据与增值数据的二元划分

5.李海英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部主任

题目:大数据发展的产业困惑与法律应对

6.刘金瑞中国法学会信息部副研究员、《互联网治理与法制发展》常务副主编

题目:信息财产化与民法典编纂

7.朱巍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题目:互联网+对民法典编撰的影响

8.刘净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题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任重道远

茶歇(15:25—15:35

第二场(15:35—18:0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中国互联网与信息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伟勇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谢永江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人文学院副院长

王天凡5365首页讲师

蔡雄山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报告人:

1.石现升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

题目:我国互联网产业自律情况报告

2.梅夏英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运营商的审查义务

3.刘晓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题目:付费搜索广告治理中的平台责任问题

4.刘德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网络时代的民法典制定

5.黄道丽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副研究员、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企业隐私保护的法规遵从

6.何侨、蔡新苗国政金服信息[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CBO

题目:金融科技监管的演进和展望

7.许泽玮 91金融总裁

题目: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

8.刘臣中航天信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题目:大数据背景下航空植保无人机发展及其标准需求

自由发言和讨论(40分钟):

李美燕(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部主任助理)、张铮(阿里巴巴移动事务群法务中心诉讼/政策与研究中心总监)、吴飞(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发起人)、倪晶(工信部国家计算机应急网络技术中心助理研究员)、范骁(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等。

闭幕式(18:00-18:10

周学峰5365首页教授、副院长

叶启洲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民事法中心主任

 

谢谢您的出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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