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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2017年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启动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创新人才,2017年“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第二批正式启动。 

本基金为博士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短期访学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资助,资助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访学所发生的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基金资助范围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欧美10000元,亚洲5000元)和在国外访学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约8400元)。

本年度短期访学办理完学校相关手续的最迟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派出的最迟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短期访学基金申请及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2017年9月30日前博士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2017年10月10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将被推荐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办公楼东配楼107);

3.2017年10月,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申请材料清单:

(1)《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提交,提交后请务必提醒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审核后由学院教学秘书审核)。

(2)个人简历(中文,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

(3)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3页)。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5)访学计划(不超过4页)。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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